「企業對敏捷的理解一知半解,對推動敏捷的期待與目標也經常不切實際,導致最後只是為做而做」——《多團隊高效協作密技:大規模敏捷開發方法 Large Scale Scrum 簡單學》
這樣的場景是不是很耳熟?將金句中的「敏捷」替換成 DevOps 或其他的關鍵字也說得過去。
敏捷 Agile 至少還有敏捷宣言與12項核心原則,那麼 DevOps 呢?企業對於 DevOps 的理解又是什麼呢?
你們企業是為了什麼目標而實踐 DevOps?有落入為做而做的窘境嗎?